2015-2021污泥处置产业相关政策(汇总)
发表日期: 2021-12-21 文章来源:郑矿机器 作者:
壹
“十三五”规划污泥处理是国内环保治理的三个主攻方向之一。
贰
2015年4月,由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要求2020年前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叁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了投资规模和治理目标 “十三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共投资约5644亿元,其中新增或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投资294亿元,新增或改造污泥(按含水率80%的湿污泥计)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能力6.01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4.56万吨/日,县城0.92万吨/日,建制镇0.53万吨/日。
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其他城市达到75%;县城力争达到60%;重点镇提高5个百分点,初步实现建制镇污泥统筹集中处理处置的发展目标。
此外,2020年底全国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目标:“十三五”期间各省都对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规模进行一定上调,各省合计污泥处理处置规模达到6.01万吨/日。具体来看,广东省新增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规模最大,“十三五”期间将新增5353吨/日,城、县、镇分别增加4220吨/日、242吨/日、691吨/日。
肆
水污染防治法政策已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
伍
国内污泥处理收费及补贴政策 2018年,在“十三五”的推动下,环保重要性仍继续大幅提升,在污泥处置政策方面,区别于前几年以投资规划为主的政策导向,预计未来2-3年,将逐步建立全面的收费机制,将污泥处置纳入社会成本中。
1、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偏低,无法覆盖污泥的处置成本。
2、各部委密集出台污泥处理补贴及鼓励政策。
此外,为更好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河北雄安新区(新区代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代表)、中新天津生态城(国际合作代表)、福建省光泽县(县级代表)、江西省瑞金市(县级市代表)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相关工作。“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
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
税收政策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 为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农林剩余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并增加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
生产原料中建(构)筑废物、煤矸石的比重不低于90%。其中以建(构)筑废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应符合《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和《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2010)的技术要求;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和《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的技术要求。
二、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垃圾处理是指运用填埋、焚烧、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形式,对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污泥处理处置是指对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
三、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包括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其中利用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生产燃料的资源比重不低于60%等。以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为原料生产的干化污泥、燃料。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